来源: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25-04-02 04:52:08
2024年3月,余某的闲鱼账号开通了店肆功用,随后将克己的“鱼缸DIY电动吸便器”“小米智能鱼缸四仓大水流双水泵”等几款鱼缸清洁东西及配件在闲鱼店肆出售。一起在微信、小红书等渠道售卖。
其间,余某为节省快递费,每逢其他渠道收到订单后,会通过家人的淘宝账号在自己的闲鱼店肆虚伪下单,然后填写在其他渠道收到的实在买家地址,到达运用“闲鱼特惠快递”寄发产品的意图。买卖完结后,还运用家人账号给产品以好评。到案发,余某通过其闲鱼账号出售上述物品390单,其间由家人淘宝账号下单完结买卖184单,买卖金额达12311元。
余某的行为片面起点是为了节省快递费,但其虚伪下单及运用家人账号给产品以好评的行为客观上构成了对其闲鱼帐号在售产品出售状况的虚伪宣扬,存在诈骗、误导顾客的状况,该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通过余姚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法律人员的普法,余某认识到自己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在案发后第一时间下架了产品链接。
考虑到余某活跃尽力合作查询,自动供给依据资料,该局按“惩大奸、戒小过”的法律思路,精准行使自在裁量权的起伏,确定其违法情节细微,只给予口头正告,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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